各科室:
接学校通知,国家基金委日前发布了《医学科学部关于征集“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立项建议的通告》,请有意申请该项目的人员在2018年3月1日前把填报意愿通过email告知我科(kjk01@126.com)。电子版word与纸质版立项建议书一式两份请于2018年3月22日前交我科。
通知链接:医学科学部关于征集“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立项建议的通告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2786.htm
申请须知:
1.资助规模与周期强度: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周期采取5+5模式。实施5年后进行评估,采取对同时启动的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统一组织评估的方式。根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5年资助经费为1-2亿。
2.申请条件: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应当在科学前沿领域形成优秀的多学科交叉科研团队。其学术带头人应当是本领域国际知名科学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宏观把握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凝聚力,能够汇聚不同学科背景的优秀科研人员组成跨学科研究团队;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骨干成员应当在相关的科学研究领域中取得过出色的研究成果并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力。
3.工作程序:在试点实施阶段,采用科学部推荐申请的方式。2018年每个科学部经专家咨询委员会差额遴选后推荐1个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60岁,骨干成员以中青年科学家为主。申请人及骨干成员合计不得超过10人,依托单位及合作单位数量合计不得超过4个。
4.限项要求: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时不纳入限项范围,但申请人同年申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合计为1项。获得批准后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公布,项目负责人及骨干成员不得再申请其他类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除外),不得以获得资助的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研究内容再申请其他科技计划项目。
科研科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