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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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分子影像中心工程(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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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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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
单位性质 |
事业 |
联系人 |
袁辉 |
联系电话 |
13928086008 |
招标内容规模 |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分子影像中心工程,包括实验室系统工程、装修、家具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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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房建 |
招标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入围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评标办法 |
预算价/招标控制价 |
6643600.17元 |
报价上限 |
6341420.16元 |
报价下限/投标偏离值 |
无 |
完成时间要求 |
承包合同签订生效之后[45]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投标资格 |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为广东省内企业的,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则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若投标人为广东省外企业,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单位组成数量不得超过三家,以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报名联合体各方须与投标时一致,否则为无效投标人,若联合体成员同时与多方签定联合体协议报名的,则与此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的所有联合体投标人均为无效投标人。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 ■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独立资质。 ■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已竣工验收的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含)以上的净化实验室工程项目(1、投标文件中需提交业绩的①施工合同、②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原件核对;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所载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所载为准。2、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 ■其它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1、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格式自拟,编制投标文件时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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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11月30日17:30之前报名及购买标书截止(标书费500元)。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202室(名街花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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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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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袁辉 |
联系电话 |
13928086008 |
招标人/招标代理 |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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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钟幸文 |
联系电话 |
2533859-8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