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货物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医院医疗设备、物资招标采购有关规定,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决定开展医疗设备、物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委托招标代理采购范围和委托时限
医院医疗设备、物资的招标采购代理,委托时限2年。
二、 报名范围和条件
1、开标场所在珠海市区和广州市区的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政府采购和国际竞争性招标资格。
2、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 具备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⑶ 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⑷ 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⑸ 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参加公开遴选
⑴ 受到财政部门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的代理机构;
⑵ 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代理机构。
三、 报名
⑴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至1月30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18:00-12:00,下午14:30-17:30;
⑵ 报名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行政综合楼南楼201室;
⑶ 联系人:邝女士,0756-2528440;
⑷ 现场报名:代理机构需携带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卡、法定代表人及专职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