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6]43号)要求,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现公布我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详见附件1)和2016年博士生招生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2)。请各位考生查阅附件,做好参加复试的准备,同时注意以下安排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于
1、身份证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其中一份请在页内签名及填写以下字样:XXX(签名)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工行收费企业账户);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有效的研究生证及在校成绩单、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学位的考生,须携带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往届生还须携带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经查验以上证件后方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安排:
定于
未尽事宜详见我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56-2528209
附件:1. 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科研研究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