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洁责任制主体责任意识,更好地履行在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中的职责,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学校党委、纪委的相关文件精神,12月6日,我院举行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单鸿院长、党委林伟庭书记和中层干部等近20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单鸿院长、林伟庭书记与参加仪式的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临床科室和职能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明确医院领导班子对医院的党风廉洁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及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洁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的科室(部门)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对本科室(部门)成员的党风廉洁工作负直接责任的三级责任体系。同时细分责任内容,明确责任考核与追究等。本次责任书签订干部参与率达到100%、全院教职员工覆盖率达到100%。
单鸿院长指出,党风廉洁建设是医院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目前医院正处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历史节点,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廉洁自律,树立“重操守、不谋私、顾大局”的信念,扎实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工作。
林伟庭书记强调,必须通过强化医院内部管理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一岗双责”,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他表示,医院将于12月中旬召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将会在医院中层干部会议上传达和部署。接下来,医院将会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岗位的监管,如理顺招投标管理工作,对基建、医院产业、设备采购、物资供应等重点领域的廉洁风险点进行梳理细化,全面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