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日前发布了《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请有意申请该项目的申请人请在2018年9月3日前把申报意愿通过email告知科研科(kjk01@126.com)。ISIS系统提交申请书电子版的校内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待学校科研院审核通过后打印一式两份原件,签字后交我科。
通知链接: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瑞典科研与教育国际合作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4062.htm
温馨提示:
1.资助领域:无领域限制。
2.项目执行期为3年(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
3.本项目不计入高级职称3项限项规则,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科研科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