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深国际学生对中国历史、文化与国情的了解,搭建国际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验平台,培养学生知华、友华、亲华的情感,学生处拟于2017年开展国际学生(学历生)专项教育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活动主题
1.国情教育(主要加深对中国历史、文化、经济、教育、科技等方面发展情况的认知与了解);
2.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风俗习惯;
3.社会实践(如志愿服务);
4.校园文化(开展学术、科技、体育、文娱等活动);
5.高校联谊交流(与其他高校国际学生开展联谊交流活动);
6.东南亚奖学金项目学伴交流活动;
7.孔子学院奖学金项目文化考察;
8.其他有助于培养学生知华、友华、亲华情感的主题教育。
二、参加对象
我校全日制国际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三、申报要求
1.各院系选定活动主题(同个项目可包含若干主题,但不能纯是观光旅游),自行安排活动时间,提交项目申请书(附件1);
2.各院系应高度重视,紧密围绕选定主题开展教育活动,确保教育活动效果和参与活动师生安全;
3.开展外出教育活动的,每10名学生可安排1名老师带队,带队老师至多不超过3人,学生人数在10人以内(含10人)的,安排1名带队老师;
4.院系可根据申报主题的性质进行联合申报(项目书合为一份,同时有两个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和公章,报销由一个单位牵头办理,院系活动总结须各自撰写提交);
5.每个院系/医院获资助项目不超过2个。
四、工作安排
1.院系申报:11月8日前提交电子版、纸质版项目申请书;
2.学校审核并公布结果:11月10日前,学校组织评审,并公布立项项目;
3.院系开展教育活动:项目获批后,各院系自行安排活动开展时间(最迟应于2017年11月26日前结束);
4.经费报销: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最迟应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报销工作;
5.提交学生处材料:学生申请表、调查问卷、参加人员名单、院系活动总结、院系活动相片、学生个人总结(组织外出活动需提交)。
报销时一并提交学生申请表电子版(附件2)、调查问卷(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均可)、参加人员名单(附件4,电子版用于存档,纸质版盖章用于报销)、学生个人总结电子版(附件5,500-1000字)、培养单位活动总结电子版(附件6,1500字以上)、院系精选活动相片5张。
五、经费使用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学校财务规定,按照《中山大学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使用经费,活动结束后,尽快将票据按财务规范整理粘贴(经办人和主管领导同时签字),交学生处审核后送财务处报销。
2.活动开支标准一般不超过2500元/人,每个项目总资助额不超过15万元。其中,东南亚奖学金项目学伴交流活动总资助额不超过20万元。
3.差旅费报销,需提交:
(1)《中山大学出差审批表》(附件7)
(2)差旅发票,包括机票行程单/高铁票/火车票、保险、住宿(附支出明细:显示住宿天数、单价、房间数。学生住宿标准:150元/人/晚,教职工住宿标准参照学校财务规定),餐费按100元/人/天的标准包干,市内交通费按80元/人/天的标准包干,此两项不需提供发票
(3)参加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4.如委托相关机构及旅行社开展活动,需签订合同。活动结束后结账,通过学校对公汇款,报销时提交:
(1)发票(内容可为团费、学生活动费)
(2)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原件
(3)加盖旅行社印章的开支明细,含机票、高铁票、火车票、保险、住宿(附支出明细:显示住宿天数、单价、房间数。学生住宿标准:150元/人/晚,教职工住宿标准参照学校财务规定)、餐费(不超过100元/人/天的标准)、租车(列明每日支出)等
(4)机票行程单、高铁票、火车票复印件
(5)参加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5.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报销范围:少量文体器材、文具用品、饮用水等(发票+小票/清单)、场租(校内转账单)。
附件:
项目申请书
学生申请表
活动调查问卷
参加人员名单
学生个人总结模板
培养单位活动总结模板
出差审批表
联系人:周津名 黄涵梓,
联系方式:87330240 84115617,
邮箱:zhoujinm@mail.sysu.edu.cn
学生处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