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2018年度重点发展项目预算申报的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18年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以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课程建设工作,大力推进教学队伍、课程体系与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与建设,发挥课程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类别及要求
(一) 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项目
建设目的:构建我校具有“国际视野、明确分类、需求导向、过程优化、规范清晰”的研究生课程体系,建成一批质量高、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核心课程群。注重研究生基础理论、创新思维、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培养,全面提升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
建设要求:
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按照一级学科制定研究生课程体系,参考国内、国外各2~3所知名高校优势学科的研究生课程设置及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借鉴先进课程理念和教学经验,统筹规划与设置硕士生与博士生的课程,制定一级学科内核心课程群建设方案(至少要建设3~5门核心课程),体现学科领域的前沿与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学科覆盖面,通过核心课程群建设,带动、促进本学科课程体系的改革。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根据各专业学位教指委的要求,突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特色,以培养目标和行业需求为导向构建课程体系,重点培养研究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二) 优质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建设目的:在学院内建设辐射一级学科、具有示范性的研究生课程,及时反映和吸收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思维及动手能力,提升专业课程在研究生培养中的骨干性作用,推动研究生课程水平的整体跃升。
建设要求:侧重于创新性,能在同类别课程教学中起到示范性作用。在课程开发、课程大纲、课程内容、教学方法、现代化教学手段、考核方式、教材建设、课程资源建设等一个或多个方面进行改革创新;进行课程教学网络平台建设,网络平台建设与课程教学进程同步,及时实现大纲、教案、习题、授课录像等的数字化、网络化,并带动其他同类别课程的建设。
(三)全校开放共享课程建设项目
建设目的:建设研究生受益面较广泛、有助于培养研究生科研创新思维、动手能力及职业发展能力的校级共享课程,形成有中山大学特色的共享课程,为研究生从事科研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建设要求:主要开设一批综合能力拓展类、研究能力提高类和人文素养提升类和职业发展类等有较大学科辐射面、面向全校研究生的共享课程。可由跨院系的老师共同组织,各院系和教师可以提出新的选题,讲授和介绍某些前沿知识,也可由海外引进的教师讲授,或者聘请国外知名专家集中时段进行授课。
(四)优秀教材建设项目
建设目的:以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培养研究生创新思维为目标,资助建设一批适用面较广、教学效果显著、特色鲜明、质量上乘的优秀研究生教材(包括英文教材)。
建设要求:遵循一级学科宽口径培养的要求,根据研究生教学的特点,积极引进国外一流教材,选用适合学科专业的国家推荐教材和国内高水平教材,鼓励编写与出版一些反映学术前沿和科技发展趋势,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和较大的适用性的教材。
(五)系列讲座及丛书出版项目
建设目的:为本学科研究生开设反映科学研究新知识、新成果、新动态的系列讲座,并编辑出版系列丛书。
建设要求:由教师和所在单位联合承办,建设面向一级学科研究生开放的系列讲座,主要内容为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及方法、新的研究进展等;并根据讲座内容编辑出版系列丛书。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条件
我校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有较为丰富的研究生培养与教学实践、教学研究经验。其中,课程体系建设项目须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
(二)项目资助额度
课程体系建设项目每项资助6~10万元;研究生系列讲座及丛书出版项目每项资助5~8万元;其他类型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
(三)项目研究时间
起始时间自2018年1月开始,研究生系列讲座及丛书出版项目执行期为两年,其他类型项目执行期为一年。
(四)其他
我校2016年和2017年分别完成了各培养本单位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因此2018年度课程体系建设项目重点面向新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院(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一式三份文字材料交所在院系,院系汇总后签署意见于11月18日前交研究生院,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
(二)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所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必要时进行立项答辩。获批项目发文公布后,负责人签订项目责任书,正式立项实施。
四、项目的管理
(一)该项目由研究生院负责日常管理,在每年度年中与年底分别组织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项验收工作。项目负责人应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及时提交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材料。各培养单位要对本单位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项目,从项目开展情况、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目标达成情况等各方面实行管理,督促各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二)学校对批准的项目予以经费资助,实行项目专款专用。资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须严格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执行。经费支出限定于项目调研费用、图书出版费及学术论文发表的版面费、印刷费、图书资料费、办公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少量人员经费、交通费、租赁费(仅限于设备和场地租赁费)等专项业务支出,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必需的经批准列入的其他费用。
(联系人:汪洋,研究生院106室, 电话84111699, 电子邮箱wyang6@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