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2019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已启动,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对象
除2019级新生外的学制内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以及专项计划非在职的学生。不含留学生、港澳台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需单独评审。
二、评审原则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采取一年一 评制,参评研究生2018学年的思想品行,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研究进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实现动态调整,能上能下。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请,经导师审核推荐后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确定本单位的获奖学生名单和等级,研究生院复核各培养单位初评结果,提交校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三、名额分配
(一)2017级研究生奖助名额分配如下:
1. 博士研究生:
(1)二等奖助金2名。(2)三等奖助金符合奖助金评审条件,未获得一等、二等的非在职学生数。
2.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1)一等奖助金9名;(2)二等奖助金4名;(3)三等奖助金符合奖助金评审条件,未获得一等、二等的非在职学生数。
3.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一等奖助金1名;(2)二等奖助金1名;(3)三等奖助金符合奖助金评审条件,未获得一等、二等的非在职学生数。
(二)2018级研究生奖助名额分配如下:
1. 博士研究生:
(1)二等奖助金8名。(2)三等奖助金符合奖助金评审条件,未获得一等、二等的非在职学生数。
2.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1)一等奖助金9名;(2)二等奖助金9名;(3)三等奖助金符合奖助金评审条件,未获得一等、二等的非在职学生数。
3.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一等奖助金1名;(2)二等奖助金4名;(3)三等奖助金符合奖助金评审条件,未获得一等、二等的非在职学生数。
四、申请条件和评审标准
请具体查看适用文件:《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实施细则》
1. 评审组织:
医院将按学校要求成立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奖助金的评审组织和评审结果审定等工作。
2. 评审程序与时间安排:
研究生需填写《中山大学2019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详细填写本人在读期间的各项业绩,提出充分的申请理由;导师在推荐意见栏签具推荐意见。并将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科,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有SCI论文均需在广州校区北校园图书馆进行查询,并出具一份检索证明),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yyjsk@126.com)。
(2)科室评审:由各科室负责人及导师组织考评,填报《附属五院研究生奖学金科室评审表》(见附件3),并填写推荐意见。
所有申请(含导师推荐)及提交材料必须在9月5日前完成,研究生科会集中时间完成院系评审。
附件:
1、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19学年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中山大学2019学年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3、附属五院研究生奖助金科室、研究生科评审表
研究生科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