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系列岗位人员。现将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2018年第四季度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医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
(三)具备良好的专业训练,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四)学历及专业条件详见附件《2018年第四季度招聘岗位信息表》。
(五)具有本科学历及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特殊、短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六)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22日。
若招聘岗位在本时间段未招聘到合适人选,可继续接受报名,招聘时间持续至2018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填写《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并于2018年10月22日前将报名表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yrskzp@126.com邮箱,或将所有纸质材料于2018年10月22日前提交到我院人力资源管理科(综合楼406室)报名。
附件材料要求:
a)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b)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的复印件,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c)医师/护士执业证复印件;
d)原单位工作证明;
e)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复印件;
f)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复印件;
g)科研业绩材料复印件:已发表论文(第一作者)、参与的基金项目(第一、第二负责人);
h)获得奖项、受表彰等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I)其它业绩材料;
以上材料请整合为1个PDF文件,并在参加面试考核时携带原件进行复核。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及考试安排将公布于医院网页人才招聘公告栏。
3.医院招聘考试
按照招聘人数:应聘人员大于等于1:3的比例进入考试(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则按实际人数)。主要测试应聘专业的基本知识、业务水平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必要时增加临床实践考核。具体方案与时间另行通知。
4.中山大学评审
5.公示
6.体检、考察
7.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四、聘用及聘后管理
按要求办理入职及签订合同。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录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年龄、工作时间界限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有关招聘条件、招聘程序及聘后管理的规定,如遇国家、地方和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政策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解老师,李老师,叶老师
联系电话:0756-2528760、2528170、2528239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综合楼406室,邮政编码:519000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