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也是中山大学在珠江口西岸唯一的附属医院。医院现开放床位数1600张,拥有完整的学科体系和全建制人才培养体系,医疗服务能力和体量稳居珠海前列。
医院人才结构与规模在湾区西岸独占鳌头,现有南粤百杰、珠江学者特聘教授、广东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珠江人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广东省杰出青年医学人才等国家级、省级人才 30 余人,倾力打造心脑血管、肿瘤、感染病、器官移植、医学影像 5 大优势学科群,拥有 2 个广东省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4 个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是拥有肝、肾、肺移植资质的医院。医院是中山大学培养高层次医学人才的临床教学基地,拥有全建制医学教育体系和医师培训体系,其中博士点13个、硕士点29个,并设有中山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医院还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具备完善的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和专科医师职业培训体系和资质。
医院拥有广东省生物医学影像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分子影像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中山大学「三大」建设「大平台」——生物功能与分子影像平台和感染与免疫平台等重大科研平台。此外,医院还拥有分子影像中心、生物组织标本库、实验动物房、中心实验室、中大五院-中山医学院结核病联合实验室、中大五院-华大基因联合实验室等公共平台。
因医院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医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
(三)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且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四)获得学士学位者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获得硕士学位者应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获得博士学位者应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应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者要求为三级甲等医院相应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五)应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者应取得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岗位人员按要求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考核。
(六)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30日至2019年8月15日
2.报名方式
请应聘人员登录医院网页http://www.zsufivehos.com/人才招聘公告栏,下载《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2019年8月15日前将报名表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wyrskzp@126.com邮箱(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编号-事业编制公招),或将所有纸质材料于2019年8月15日前提交到我院人力资源管理科(综合楼406室)。
附件材料要求(以下附件材料请整合为1个PDF文件):
a)学历及学位证书,包括本科、硕士及博士的学历及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b)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及执业注册证书;
c)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
d)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e)原单位工作证明;
f)业绩材料:已发表论文(第一作者)、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等;
g)获得奖项、受表彰等证明证书;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公布于医院网页人才招聘公告栏。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招聘考试。
五、招聘考试
(一)医院组织招聘考试
1.面试
医院招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考察应聘人专业学习培训情况、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轮评审的名单。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定为不合格。
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结果公示
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通过人员名单在医院网页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中山大学组织评审
通过人员医院招聘考试人员,参加中山大学组织的专家组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与公示
中山大学评审通过者,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与公示,通过人员最后提交广东省人社厅审批。
七、薪酬待遇和聘后管理
录用人员为事业编制,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其他事项
1.年龄、工作时间界限计算至2019年9月30日止。
2.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依据广东省、中山大学及我院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3.凡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岗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珠海市梅华东路5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综合楼406室,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电话:0756-2528170,2528239李老师,叶老师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