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粤人才办〔2016〕1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6〕181号)精神,为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注重教学质量的良好氛围,现决定启动我校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 “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在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
2. 教育理念先进,在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和教学研究、教材建设等方面有重要创新。
3. 教学能力强,水平高,业绩突出,在培养优秀青少年中有重要贡献。
4.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 连续全职在广东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从
(二)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高等学校的“教学名师”人选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曾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3),或受聘为省部级以上人才培养对象(不含广东特支计划其他类别项目),或受聘为珠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同层次人才,或获得省级以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或为省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获得者指导老师;艺术类院校人选在文化部举办的专业展览、竞赛中获得三等奖或同类层次以上奖项,或者指导学生在上述展览、竞赛中获得三等奖或同类层次以上奖项(指导教师多名时,排名第1)。
2.申报候选人须具有15年以上普通本科学校教学经历,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或以上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三)现任学校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列入申报对象。
二、申报名额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6〕181号文件要求,我校可向广东省教育厅推荐3名教师参选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由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申报评审。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单位限报1名 “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候选人。各单位负责组织填写和审核本单位申报材料,经单位遴选后向学校推荐,于10月8日上午9:00前将申报推荐材料提交教务部质量管理科,电子版发送lili43@mail.sysu.edu.cn。逾期申报者,将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核。学校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三)校内评审。教务部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人选进行评选,确定进入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投票环节人选。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审,确定初步推荐人选。
(四)校内公示。学校对初步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确定推荐名单。初步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1份;
(二)《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10份;
(三)佐证材料1份(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四)学校党组织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
(五)上述材料电子文档1份,其中《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人选汇总表》需文件命名为“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汇总表”,《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表》需文件命名为“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申报表”,佐证材料需文件命名为“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佐证材料”。
(六)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按照《“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申报指南》文件精神,一次性给予“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入选者每人资助30万,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二)入选者须与省教育厅签订协议,承诺自签订协议后继续全职在广东省工作3年以上,如违约,资助资金应全额退还。
(三)入选者每年由所在单位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情况报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将对其培养情况进行年度抽查。
(四)入选者在培养期内省内变更用人单位的,考核由新单位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变更为省外单位的,所在单位要及时提交报告,终止培养。
(五)入选者及其所在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评审的,取消入选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人:黎理、王克
电话:18011718716
电子邮箱:lili43@mail.sysu.edu.cn;
联系地址:生物楼二楼教务部质量管理科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