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教育部《关于报送本科教学工作专项情况的函》(教高司函〔2012〕49号)文件精神,自2014年起,各高校需连续三年报送学校领导班子对本科教学工作监督情况(附件1),作为教育部对学校评价办学情况、调配办学资源的重要参考。
学校从2005学年第三学期开始实施“三个一”工程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使“三个一”工程效果得以巩固并形成长效机制,学校决定2015学年第三学期继续实施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三个一”工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三个一”工程的宗旨
实施“三个一”工程的目的旨在拓宽教学信息的收集和反馈渠道,促进学校、学院(系)领导干部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大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力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
二、“三个一”工程的内容
为增强教学质量监控的实效,本次“三个一”工程要求学校、院(系)党政领导负责人都参与实施。
学校和学院(系)领导每学期至少听1次本科生的课程(以青年教师的课程为主),至少抽查1门本科课程的考试试卷,至少检查1个班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综合考核等)。具体要求如下:
深入课堂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听课情况;深入毕业教学第一线,掌握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指导、成绩评定与答辩的管理情况以及毕业设计、毕业综合考核工作的质量;深入考试管理工作的第一线,检查试卷命题、印制、批阅、装订,试题分析及文档建设的情况。检查情况的记录采用《中山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工作评价表》、《中山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及管理工作评价表》、《中山大学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详见附件2—4,可从“教务部主页——教学实践——质量监控——表格下载”处下载)。
三、时间安排
本学期“三个一”工程各项检查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请各单位将检查情况记录表、评价表(纸质版)报教务部,以便学校及时向院(系)和教师反馈,作为改进教学和年度考核的依据。
四、效果评价
教务部在本阶段“三个一”工程结束后,将校院两级领导执行“三个一”工程的结果汇总并向校领导汇报。
教务部联系人:黎彪,联系电话:39332176。
叶剑清、周 花,联系电话:87333564。
附件:1. 教育部关于报送本科教学工作专项情况的函(教高司函〔2012〕49号)
2.中山大学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
3.中山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及管理工作评价表
4.中山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工作评价表
教务部
2016年3月9日
附件:
附件1- 教育部关于报送本科教学工作专项情况的函(教高司函〔2012〕49号)20160317142824.doc
附件2-中山大学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20160317142824.doc
附件3-中山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质量及管理工作评价表20160317142824.doc
附件4-中山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工作评价表2016031714282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