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招标公告
为了规范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零星工程预结算委托审计工作,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我院的采购管理规定,我院拟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工程造价审计咨询库准入单位,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 2018招200301
二、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造价审计咨询库准入单位遴选
三、服务内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零星工程预结算造价审计咨询
四、委托范围及方式:
1. 委托范围:本院单项工程造价审计咨询服务费未达到招标限额的项目;
2. 委托方式:概算1000万元以下工程,原则上按本次招标遴选结果排列顺序委托咨询服务(特殊情况除外);概算1000万或以上工程,入库单位随机抽签确定委托单位。五、服务期限:工程造价审计咨询服务期1年,服务实施时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六、咨询库准入单位数量:4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七、咨询费结算方式:咨询人完成单项工程审核工作,出具书面报告后经委托人审计科确认并提交成果后,按月支付已完成项目的造价咨询审计服务酬金。委托人支付上述款项的同时,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有效的付款申请函和发票。
八、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九、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具备在中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备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在珠海市内设有分支机构(注册地非珠海企业);
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
4. 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经营资格被取消、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6. 投标人为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基建科2018年年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备选库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十、资质审查:投标人需提供以上符合投标人资质合格条件要求(营业执照、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和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公章,原件备查),满足资质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视为本招标项目流标。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采购方案,并重新组织采购。
十一、现场勘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
十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见招标文件。
十三、公告时间: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6月13日。
十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6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或下午:3:00—5:00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综合行政楼南楼401室审计科(详细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50元(人民币),投标人凭招标人财务部出具的收款凭证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注:
1. 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2. 如报名投标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和开标时间。
十五、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13日下午15:00 (北京时间)。
十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综合行政楼南楼706开标室。
十七、开标时间:2018年 6月13日下午15:00 (北京时间)。
十八、本公告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主页(网址:http://www.zsufivehos.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主页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注:投标人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将其列入招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三年内禁止参加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的采购活动。
本招标项目联系人:罗小姐,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6-2528297,15811658600
0756-2528230,13926932375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