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中五采(服)[2024]103号
二、项目需求:
2.1 服务期:1年
2.2 服务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2.3 需求内容:
全院医护人员协同签名数字证书续费,标识医护端人员网络身份。
三、采用院内定向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医院与该公司早期合作并签订合同,公司自研发的“密钥分割技术”及已与医院各类信息系统完成的信息接口开发,为医院提供数字签名服务的技术保障。根据《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为保证医护个人手机端数字证书密钥对的安全需要定期更新,国家密码管理局规定密钥一年一更新。如使用其他机构所签发的数字证书,其根证书、证书格式将不能与现有的协同签名系统服务器兼容互认,且系统接口需要重新开发,影响医院业务正常有序地运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参照《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采购方式实施细则(试行)》,本项目拟采用院内定向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服务商
名称: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五、协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1月6日下午16:00
地点:分子影像中心旁集装箱4A号楼115会议室。
六、服务商需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zdwyczb@126.com邮箱,经采购人审核后获取采购文件模版,按采购文件要求准备纸质文件和电子版且进行密封(纸质版文件一式壹份,电子版为盖章后的纸质版扫描件)。
具体报名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加盖公章)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详见附件2)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详见附件2)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详见附件2)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详见附件2)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报名开始之日至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子包)响应。 (详见附件2)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详见附件2)
七、其他事项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院内定向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2024年11月5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向我院采购部门书面提出意见。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联系方式:王老师0756-2526833
电邮地址:zdwyczb@126.com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52号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分子影像中心旁集装箱4A号楼113办公室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