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接校科研院通知,2017年广东省科技厅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现开始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省属科研机构改革创新、软科学研究(限项申报)、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工业高新技术、科普创新发展、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服务、高新区及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农业基地-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共10大领域(各领域指南见附件二)。
二、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网址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首次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可与我科联系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发送姓名+手机+邮箱至我科邮箱kjk01@126.com进行申请),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原已获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账号的申报人可继续使用原账号进行申报,如忘记密码,可联系科研秘书进行密码重置后再行登陆申报。
三、申报注意事项:
1. 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
的,不能申报新项目;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2.如有合作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三),并
到我科或学校科学研究院应用研究管理处(中山楼204室)盖合同专用章,如未签署合作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申请100万以上的项目按省科技厅要求需提供查新报告,
同时必须同时提交指南各领域所要求的附件,未按规定提交者,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4.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起止时间2017.1.1-2018.12.31或2019.12.31。
5. 2017年省软科学项目申报继续实行限项申报,申报指标
是在各学院以往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立项及验收有关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形成,具体的指标名额请联系院系科研秘书。
6. 申报金额不得高于指南规定的资助强度;申报金额低于指南规定资助强度的,以申报金额为准。
7. 中山大学无论作为项目主持方或参与方,按照学校规定,必须在间接经费预算里做出5%的管理费和2%的水电费,学校统一扣除,请各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按规定预留此预算。
8. 按照省科技厅文件规定,2016年以后立项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可以开支人力资源成本费,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的 40%,软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软件开发类项目最高不超过该项目经费的60%。
9. 要课题涉及到人体和动物伦理,需要提供我院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请所有需要进行伦理审查的项目负责人于
10.根据学校要求,所有申报项目需填写《申报单位材料真实性说明》(附件4),请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于
四、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
下达通知 |
|
项目申报时间,合作协议盖章、伦理等附件材料准备,请于 |
|
我院审核推荐时间 |
|
学校进行审查,并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给老师,请老师在此时间进行修改,并于 |
|
纸质申报书(含可行报告及附件)一式两份交到科研院应用管理处。装订材料要求:申报书用不锈钢钉装订或胶装。 |
科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