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
2016届毕业生生源校对工作已开始,请各单位组织相关同学认真做好生源校对工作。请2016年6月毕业的同学(港澳台生、留学生除外)于
现将生源校对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的概念
依据就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非师范类毕业生(我校所有毕业生均属该类,以下简称毕业生)生源地具体是指毕业生高考前家庭常驻户籍所在地(具体到市、区)。
二、如何判断自己的生源地是哪里
本科毕业生的生源地指的是该生高考前家庭常驻户籍所在地,具体到市一级(直辖市到区一级)。例如:河南省驻马店市、北京市海淀区等。入学后家庭常住户口发生变化的,应以新户口所在地为准,并向就业中心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毕业研究生(含硕士、博士)的生源地按入学前户口性质的不同分两种情况:
1.入学前没有工作经历,则生源地是指该生高考前的户籍所在地。例如同学甲本科毕业后直接攻读硕士研究生,则该生生源地为高考前家庭常驻户籍所在地。博士生生源地依此类推。
2.入学前有工作经历,并在工作地落实了个人独立户口(非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的毕业生,生源地指的是工作地。例如,同学乙在武汉工作,并落实了武汉市的个人独立户口(非工作单位集体户口),考取研究生后,该生的生源地应为湖北省武汉市。
注:如入学前有工作经历,但在工作地落实的户口性质为工作单位集体户口,则按情况(1)判断生源地。
三、提供生源地信息的作用
派遣计划生成后,主动申请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未签署就业协议也没有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和申请调整就业去向未获批准的毕业生,全部凭回生源地报到证到生源所在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部门报到。如不能正确判断个人生源地或错误上报生源地信息,将导致毕业生档案投递错误,及多次往返寄送增加档案丢失的机率,还会造成毕业生户口迁出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落户,出现所谓“黑户”的情况。
四、生源地能否修改
毕业生原则上不能变更生源地。如因异地考学、行政区划变更、升学后父母户籍发生变动等情况,按规定向学校提供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即户籍证明,经省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变更生源地。
五、身份证、姓名等个人资料更改后应及时告知就业指导中心
毕业生在入学之后更改了姓名或更换身份证号码的,应向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通知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招生名册复印件。
六、网上生源校对注意事项
目前,我校毕业生个人资料核对工作,在中山大学就业管理系统进行。应届毕业生,须在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的时间内,登陆就业管理系统完成个人资料校对(详见附件1:登陆步骤)。登陆的帐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毕业生须核对三部份个人信息,“不能更改”、“限时修改”、“必填信息”。如毕业生核对发现“不能更改”的信息有误,须持院系开具的有效证明来就业指导中心更改。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限时修改”信息(本科生导师姓名可填辅导员),逾期不填将不发放就业资料。毕业生可随时填写“随时修改”信息,请务必登记其中的“联系电话”、“Email地址”,便于我中心及时将就业信息通知到本人。
七、毕业生培养单位和中心校对
各单位登陆就业管理系统,进入“毕业生文档资料管理”,查看当年所有毕业生的校对情况。各单位应就每个毕业生的个人资料做进一步校对,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通过”。如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同学(如休学、退学等),请各单位填写《2016届毕业生生源校对确认表》(附件2),并于
就业指导中心完成最后的校对工作。只有中心“确认通过”的毕业生,才能办理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等一系列就业派遣相关手续。。
联系人:本科生
研究生 彭扬善老师 电话:84112080
北校区 姜 冰老师 电话:87330240
附件: 登陆步骤
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