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医院(中心):
按照《中山大学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含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以下同)研究生采取“分阶段连续培养、择优进入第二阶段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培养方式。学校拟启动2014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提前攻博)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
提前攻博只限于具有临床医学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即临床型)。学术学位研究生(即科研型)已实行硕博连读培养模式,不再采用提前攻博的培养方式,此次不能申请。
本次选拔的提前攻博研究生,占2016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因此,只有列入2016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专业、方向、导师,方能接受申请。
二、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身体健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
(二)符合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和体检要求,其中获得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时间可推迟到博士入学前。
(三)一般应修完全部硕士研究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中期考核合格,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临床工作能力。必修课成绩平均不低于75分,其中基础英语不低于75分(即比成绩管理中的合格成绩高5分),临床轮科考核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所有课程和轮科考试(考核)不得有补考或重考。
(四)破格推荐
要求破格推荐的硕士研究生应是基础英语或必修课平均成绩略低于上述标准,但其他条件均符合上述提前攻博的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⒈已在重要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名义公开发表属于硕士阶段研究方向范围内的研究论文,或以第二作者(导师应为第一作者)名义发表的研究论文被SCI等三大索引收录者。论文应是已经正式发表或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之前已收到的正式录用通知。如为录用通知则须硕士导师签名;
⒉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者(须列入获奖名单);
⒊有重要发明专利者。
三、选拔办法及步骤
⒈本人申请
申请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填写申请,下载《中山大学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注意攻博类型应选择“提前攻博”,表中硕士课程成绩应包括临床轮科考核成绩。
⒉单位初审
申请材料应提交所在医院(中心)研究生科,由各医院(中心)统一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请各医院(中心)于
⒊研究生院审查
研究生院对各医院(中心)推荐的申请人进行统一审查,公布获准参加综合考核的名单,并将《中山大学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返回各医院(中心),供综合考核时使用。
获得参加综合考核资格的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补办博士报名手续,参加体格检查。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⒋综合考核
各医院(中心)应在招生简章公布的学科方向(即二级学科,内科、外科可以是三级学科)范围内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对获得参加综合考核资格的申请人进行统一考核。考核小组由五至七人组成,组长
综合考核内容包含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和临床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的考核可采用口试或笔试的形式,各医院(中心)须对考核情况做详细记录,并保存备查。科研能力考核应考察申请人是否具有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能力和条件。临床能力考核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考察申请人的临床诊疗水平、思维能力和临床科研能力。考核小组应开会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表决,获过半数票同意者,由考核小组提出推荐意见,经医院(中心)主管领导审核后,于
各医院(中心)负责组织的博士资格综合考核工作可与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一并进行。
⒌学校审批
经学校审批,获得提前攻博资格的研究生,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
⒈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攻博时应提交原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攻读博士学位的证明,并只能按照委托培养的方式攻读博士学位。我校不接受通过专项计划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提前攻博的申请。
2.获得提前攻博资格的研究生,在博士入学之前仍应继续完成硕士阶段的培养工作(含专业课考试、临床轮科训练和考核等),但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进行论文答辩,也不授予硕士学位。不能继续完成培养要求或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将被取消攻读博士学位资格。
3.获得提前攻博资格的研究生,应以2016年级博士研究生身份办理报到、注册等入学手续,享受博士研究生的有关待遇。
附件:
1.申请提前攻博申请人汇总表(初选用表)
2.提前攻博录取名单汇总表(拟录取用表)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