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单位):
为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十二字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营造浓厚的育人文化氛围,更好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打造优秀的师资队伍,建设一流本科教育,根据《中山大学卓越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学校决定启动中山大学卓越教学奖的评选,表彰和奖励一批师德高尚、学术优秀、长期投入本科教学一线工作、教学成就卓越、得到师生公认的教师。
中山大学卓越教学奖分“名师奖”和“青年奖”两类,每类奖项每两年交叉评选一次。2017年启动名师奖评选,2018年启动青年奖评选。
现就2017年名师奖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奖励和评选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十二字人才培养目标,通过评选奖励一批教学成就卓越的教师,打造一支更为优秀的师资队伍,鼓励广大教师不忘初心,潜心育人,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继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夯实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的基础性地位。
(二)奖励原则
1.立德树人,师德高尚。忠诚和热爱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以教书育人为使命,长期投入本科教学一线工作,潜心育人,严谨治学,甘于奉献,是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
2.潜心教学,业绩卓越。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有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理念,因材施教,严慈相济,富有教学智慧,教学效果优秀,教学建设成绩突出。
3.学术精湛,教研相长。学术造诣深厚,科教协同育人,善于将学术优势转化为教学优势,用高水平科研成果支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三)评选原则
1.广泛参与,师生公认。重视学生学习满意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评价,重视教学督导和同行评价。
2.重视基础,鼓励创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承担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主讲教师,优先考虑教育教学改革成效突出的教师。
3.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坚持选拔优秀,宁缺毋滥的原则,有关奖项可以空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评选。
二、评选范围
(一)我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包括承担临床教学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师德高尚、学术优秀、长期投入本科教学一线工作,在教书育人上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师生认可。
(二)名师奖面向全校具有15年及以上教龄的教师。
(三)现职的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包括机关职能部门及院
系正副职负责人)不参加评选。
(四)存在师德失范、学术不端或近6年出现教学事故或者教学差错者不得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教学效果优秀,得到师生公认。立德树人,师德高尚,潜心教学,业绩卓越,学术精湛,教研相长。
(二)课堂教学时数要求
课堂教学时数要求为近6个学年度。
1.校本部各院系教师:文理工科教师面向本校本科生课堂教学每学年不少于90学时,医科每学年不少于72学时,公共外语、体育每学年不少于324学时。课堂教学时数不计算各种系数,实验课计算组数。
2.附属医院承担临床教学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的申报条件由附属医院在充分考虑理论课教学、见习、实习的基础上自行制定。
3.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以及获得其它同等层次国家级教学荣誉(项目)的教师,课 堂教学时数要求可适当放宽为每学年均居本院系前列。
(三)名师奖申报者须为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五)或获得其它同等层次的教学荣誉(项目)。
(四)其它条件
申报者职称须为讲师或以上,特等奖获得者须有正高职称。
四、奖项设置
名师奖将评选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学校对入选者授予荣誉称号和证书,并给予重奖。
五、评选程序
(一)推荐
1.教师个人自荐: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个人自荐申请。
2.校级督导联名推荐:须5名以上校级督导,书面联名向学校推荐。
3.教学单位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提出申请,由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向学校进行推荐。各单位名师奖候选人的推荐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名。
(二)资格审核
教务部将根据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对全部推荐、自荐人选进行申报资格审核。
教务部将根据自荐情况,组织专家对自荐者进行差额预备遴选,并按专家组推荐排序情况,确定进入初评人选。
(三)初评
初评主要根据申报者课堂教学时数、近六年学生网上评教数据结果、教学建设成效(包括教材建设,承担教学研究、教学改革项目,承担专业、课程、实践教学建设项目,指导高水平运动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获得教学研究成果等)进行量化评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细化评选标准,遴选出30名左右的名师奖候选人。学校督导将对初评遴选出的候选人进行第一阶段督导听课(评价表见附件1),为期约1个月。
(四)复评
复评主要是根据初评的成绩和第一阶段督导听课的评价进行评分(各占50%的权重),由评审委员会对评分结果进行综合考虑,遴选出15名左右的名师奖候选人。学校督导将对复评遴选出的候选人进行第二阶段的督导听课,为期约1个月。
(五)师生网络投票
教务部将设立专门的网页展示入围者的教学事迹。全校师生通过身份认证进行为期1周的网上投票。
(六)终审
终审采用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根据复评、第二阶段督导听课、全校师生网络投票、公开答辩等的情况,综合确定名师奖入选者。
(七)公示
学校对初评、复评、终审的入选者均进行公示,公示期均为7天。
(八)确定名单
获奖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学校批准后公布获奖名单,并进行颁奖。
具体日程安排,详见《卓越教学名师奖评选时间表》(附件2)。
六、入选者工作任务和目标
名师奖入选者在五年的奖励周期内,须完成以下工作任务与目标。
(一)积极投身本科教学,保证教学质量。
(二)获聘校级教学督导,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三)积极围绕主讲课程组建优秀的教学团队,积极开设全校性通识课程。
(四)积极参与教学建设,积极申报各级各类教学项目和教学成果奖。
(五)积极引领和推动国家及学校层面的教育、教学改革活动;积极发挥在师资培养中的模范作用;积极开设一定数量的示范课程等。
七、申报材料
(一)单位推荐材料
1.申报单位推荐公文1份(对推荐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等进行说明);
2.《中山大学卓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
3.《第一届卓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自)荐表》(附件4);
4.能够集中反映推荐候选人教学能力、水平和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
名师奖纸质推荐材料请于2017年2月24日前,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部计划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质量管理科(广州南校园415栋生物楼229室),同时将电子材料发至邮箱jwbzlk@mail.sysu.edu.cn。
(二)个人自荐材料
个人自荐者请将《第一届卓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自)荐表》(附件4)及能够集中反映本人教学能力、水平和教学成果的佐证材料报送教务部(邮件名称请注明个人自荐),报送方式同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前。
(三)教学录像
复评入围的15名候选人,须于2017年5月12日前提交本人主讲的一门课程约45分钟的课堂教学录像光盘一张,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初评、复评及终审结果的公示、师生网络投票的通知、终审的有关通知及评选奖励过程中的其它有关事宜将首先在教务部网页发布,请申报者留意。
联系人及电话:教务部计划与质量管理办公室质量管理科 黎理、王湘君, 84112324、84112325。
中山大学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