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132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为引导广大教师聚焦教学改革实际问题,开展研究和实践,积极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我校2018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数量
本年度教改项目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种。
(一)综合类教改项目。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或学校教学改革重点领域(见附件2)开展,力图研究和解决专业领域、学校乃至全省的普遍性问题。本年度拟推荐此类项目10项。
(二)一般类教改项目。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面向一线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本年度拟推荐此类项目22项。
二、推荐要求
(一)立项基础要求
优先推荐已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和建设内容已达到一定成效的项目。
(二)选题要求
应突出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巩固和加强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教学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建设、专业评估与认证、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教育、新师范、新工科、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
(三)研究内容和成果要求
1.实践类项目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要求注重项目建设成果在教学实践中检验和应用。
2.研究类项目注重原创性、前瞻性和普遍性,可以以研究报告和论文等形式结题。
(四)项目负责人相关要求
1.综合类教改项目由学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校、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由学校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重点支持中青年一线教师的项目研究和实践。
2.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已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18年8月31日),能够组织相关教学资源和团队独立完成项目建设。原则上,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前不得更换。
3.所主持项目在2016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不通过”及在2017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截至本文印发之日,所主持省教改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验收的,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三、申报推荐流程
(一)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于2018年10月8日(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提交齐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2018年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
2.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4)(一式5份)
3.电子版文件名命名为:姓名+单位名称+教改申请书。
联系人:丘小珍,联系电话:84112404,办公地址:南校园生物楼西梯229室,电子邮箱:jwbzlk@mail.sysu.edu.cn。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拟推荐项目并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正式向省教育厅推荐。获学校推荐的项目需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gjc.scnu.edu.cn)上传项目相关电子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省教育厅立项发文
对于各校推荐项目,省教育厅原则上只进行必要的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正式发文公布立项。
中山大学
2018年9月2日
中山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