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直属系,各附属医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见附件1),为引导广大教师聚焦教学改革实际问题,开展研究和实践,积极培育优秀教学成果,提高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我校2019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教改项目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种。
(一)综合类教改项目。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或学校教学改革重点领域(见附件2)开展,力图研究和解决专业领域、学校乃至全省的普遍性问题。
(二)一般类教改项目。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面向一线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
2019年度广东省下达我校“教改项目”推荐限额为30项。本年度各类别拟推荐申报的项目将根据项目申报的总体情况及教务部组织的遴选评审结果决定。最终获得立项的项目,学校配套支持资金将参照2018年省级立项项目资助金额执行。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二、推荐要求
(一)立项基础要求
优先推荐已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和建设内容已达到一定成效的项目。
(二)选题要求
应突出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围绕巩固和加强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教学激励机制和保障体系建设、课程思政建设改革、专业评估与认证、“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创新创业教育、教师教育、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
(三)研究内容和成果要求
1.实践类项目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要求注重项目建设成果在教学实践中检验和应用。
2.研究类项目注重原创性、前瞻性和普遍性,可以以研究报告和论文等形式结题。
(四)项目负责人相关要求
1.综合类教改项目由学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校、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由学校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重点支持中青年一线教师的项目研究和实践。
2.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已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8月31日),能够组织相关教学资源和团队独立完成项目建设。原则上,负责人在项目结题验收前不得更换。
3.限制立项的情况。所主持项目在2017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验收中列为“不通过”及在2018年度省级验收中列为“不通过”或“暂缓通过”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截至本文印发之日,所主持省教改建设项目尚未校内结题验收的,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三、申报推荐流程
(一)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项目申报前期论证、遴选工作,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分类排序推荐,于2019年8月27日前提交齐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1.2019年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文件名命名为:单位名称+教改汇总)
2.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4)(纸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文件名命名为:单位名称+姓名+教改申请书)。
提交的纸版与电子版内容一致,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联系人:丘小珍,联系电话:84112404,办公地址:南校园生物楼西梯229室,电子邮箱:jwbzlk@mail.sysu.edu.cn。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拟推荐项目并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正式向省教育厅推荐。获学校推荐的项目需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120.78.198.104/)上传项目相关电子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省教育厅立项发文
对于各校推荐项目,省教育厅原则上只进行必要的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正式发文公布立项。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2019年省综合类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重点领域简表 3.2019年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 4.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